各研究生培養(yang) 單位:
為(wei) 促進研究生培養(yang) 質量提高,激勵我校研究生勤奮學習(xi) 、刻苦鑽研、開拓創新、全麵發展,根據《武漢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體(ti) 係改革實施辦法》(武大研字[2014]25號)、《武漢大學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試行)》(武大研字[2007]19號)精神以及武漢大學各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協議及管理辦法相關(guan) 要求,學校決(jue) 定開展2013-2014學年度優(you) 秀研究生、優(you) 秀研究生標兵、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guan) 工作布置如下:
一、優(you) 秀研究生、優(you) 秀研究生標兵
(一)評選對象
基本學製年限內(nei) 在籍的2012級、2013級全日製碩士、博士研究生, (含醫學長學製學生。其中,七年製第7學年,八年製第8學年),休學、退學、推遲畢業(ye) 的研究生不能參評並且不納入基數計算。
(二)評選比例
優(you) 秀研究生按參評總人數的20%評選,獎學金分甲、乙、丙三等,分別按4%、7%、9%評定;優(you) 秀研究生標兵50人,由各培養(yang) 單位按照參評人數的0.4%進行申報,學校統一評審。各培養(yang) 單位優(you) 秀研究生參評基數見附件一。
(三)獎勵標準
優(you) 秀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wei) :甲等4000元/人,乙等3000元/人,丙等2000元/人。
優(you) 秀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wei) :甲等3000元/人,乙等2000元/人,丙等1000元/人。
(四)評選條件
優(you) 秀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ou) 良;
4.學習(xi) 勤奮,成績優(you) 良,學年所修學位課程成績達到B及以上;
5.具備較強的學術科研能力和創新實踐能力,成果顯著;
6.積極參加文體(ti) 活動和集體(ti) 活動,富有團隊協作精神;
優(you) 秀研究生標兵應綜合素質突出,且從(cong) 優(you) 秀研究生甲等獎學金獲得者中評選產(chan) 生。
(五)計分標準
各項計分依據事項有效時間為(wei)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博士研究生優(you) 秀獎學金計分:A思想品德,占10%;B科學研究,占50%;C學習(xi) 成績,占10%;D社會(hui) 活動,占10%;E文體(ti) 活動,占5%;F社會(hui) 工作,占15%。各項得分乘以各項係數後累計總分為(wei) 最後得分。
計分公式為(wei) :總分T=A×10%+B×50%+C×10%+D×10%+E×5%+F×15%
碩士研究生優(you) 秀獎學金計分:A思想品德,占15%;B科學研究,占30%;C學習(xi) 成績,占20%;D社會(hui) 活動,占15%;E文體(ti) 活動,占5%;F社會(hui) 工作,占15%。各項得分乘以各項係數後累計總分為(wei) 最後得分。
計分公式為(wei) :總分T=A×15%+B×30%+C×20%+D×15%+E×5%+F×15%
各培養(yang) 單位可參照此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ti) 的實施細則。
(六)工作程序
優(you) 秀研究生評選采取學生個(ge) 人申請、培養(yang) 單位評審、學校研究生工作部審定的方式進行,具體(ti) 程序如下:
1、各培養(yang) 單位成立本單位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認真做好研究生優(you) 秀獎學金的通知宣傳(chuan) 及動員部署工作。
2.學生申請。研究生本人在自評的基礎上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後,報所在優(you) 秀研究生優(you) 秀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
3.院係評審。優(you) 秀獎學金評定小組依據計分辦法計算研究生個(ge) 人綜合得分,按照學校分配名額初擬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報本單位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
4.院係公示。各培養(yang) 單位將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獲獎名單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yu) 三天。
5.材料報送。各培養(yang) 單位公示無異議後,將經分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的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匯總表紙質版(附件二)及電子版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
(一)專(zhuan) 項獎學金類別
2013-2014年度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共39項(詳見附件五),具體(ti) 名稱如下:
楊奇獎學金、華為(wei) 獎學金、藍月亮獎學金、光華獎學金、龍江測繪獎學金、集泰研究生創新獎學金、董輔礽經濟科學獎學金、胡秋原·敬幼如獎學金、雷軍(jun) 獎學金、陽普醫療精英獎學金、寶鋼優(you) 秀學生獎學金、三星獎學金、中海達獎學金、鬆山湖獎學金、胡國瑞獎學金、蕭萐父國學獎學金、雙峰獎學金、陶德麟哲學獎學金、三新書(shu) 業(ye) 獎學金、遠東(dong) 宏信獎學金、李崇淮(金融)教育獎學金、解放國際法獎學金、韓德培獎學金、珈偉(wei) 獎學金、潘家錚獎學金、廣州水電建設獎學金、四方獎學金、南瑞繼保獎學金、杭申獎學金、天源迪科軟件獎學金、中航四維遙感事業(ye) 獎學金、微軟航測獎學金、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四維圖新獎學金、夏堅白測繪事業(ye) 創業(ye) 與(yu) 科技創新獎之測繪優(you) 秀青年學子獎、陳永齡院士優(you) 秀學生科技創新獎學金、李慶海測繪優(you) 秀學子、熹光測繪獎學金、CSST智慧城市獎學金等。
(二)評選對象
1. 在籍的基本學製年限內(nei) 全日製非定向就業(ye) 碩、博士研究生(二年級及以上),含醫學長學製七年製第七年、八年製第八年的學生。
2. 2014級碩博連讀研究生以碩士身份參評。
3. 在籍的基本學製年限內(nei) 少數民族骨幹定向非在職和政法幹警研究生(二年級及以上)。
(三)評選條件
1.凡申請專(zhuan) 項獎學金的研究生需符合優(you) 秀研究生申報的基本條件。
2、各專(zhuan) 項獎學金具體(ti) 評選條件依據設獎單位或個(ge) 人與(yu) 我校簽訂的協議及學校相關(guan) 管理辦法執行。
(四)工作程序
各單位根據各專(zhuan) 項獎學金評選條件及要求,認真審核申請者材料,擇優(you) 推薦候選人,並將候選人申請表(附件三)、匯總表(附件四)連同電子版及申報材料原件(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檢索的,需提供檢索證明),報校研究生教育係列專(zhuan) 項獎評審委員會(hui) 辦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經各專(zhuan) 項獎學金評審委員會(hui) 評審、學校研究生教育係列專(zhuan) 項獎評審委員會(hui) 審定後,確定獲獎名單。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申請表、匯總表見附件三、附件四。
(五)相關(guan) 說明
1.同一學年度,已獲得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請研究生專(zhuan) 項獎學金,榮譽可以兼得但隻獲得相對較高的獎勵金。
2.同一學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學術科研成果申報兩(liang) 項及以上專(zhuan) 項獎學金; 如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學術成果申報兩(liang) 項及以上專(zhuan) 項獎學金並獲評,獎金和榮譽可以兼得。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評獎評優(you) 工作是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引導研究生全麵發展,營造良好學風、校風的一項重要舉(ju) 措,各培養(yang) 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由單位黨(dang) 政主要領導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shu) 記、副院長組成的優(you) 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定委員會(hui) 。
(二)堅持原則,規範程序。各研究生培養(yang) 單位在評獎評優(you) 工作過程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yan) 格按照學校文件和相關(guan) 管理辦法要求,落實評獎評優(you) 的各個(ge) 環節,做到通知到位、參評公平、評比公正、結果公開。
(三)遵照要求,及時報送。各單位嚴(yan) 格按照時間要求及時報送優(you) 秀獎及專(zhuan) 項獎各項材料,時間節點為(wei) 2014年10月30日。優(you) 秀獎紙質版送至學校研究生工作部111辦公室,專(zhuan) 項獎紙質版送至110辦公室。電子版材料統一發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郵箱:ygb@whu.hnrudder.com。
聯係電話:02768752137,02768752516
附件:
武漢大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