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黨(dang) 支部: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hui) 第四次全體(ti) 會(hui) 議在北京勝利召開。在日新月異的改革時代,本屆四中全會(hui) 將主題明確為(wei) “依法治國”,明確指向“權大於(yu) 法”這一公權力痼疾,為(wei) 進一步深化改革搬開絆腳石。會(hui) 議亦被稱為(wei) 判斷中國改革走向的風向標。除了依法治國議題外,中央部分人事變動亦是此次全會(hui) 看點。反腐不避政治局常委,這種超常規、超期待的大動作,表明執政黨(dang) 在對待黨(dang) 紀國法與(yu) 至高特權的關(guan) 係上,選擇站在了維護法治的堅定立場,蘊含著執政黨(dang) 執行黨(dang) 紀國法的嚴(yan) 肅性、權威性和絕對性,體(ti) 現出中共執政決(jue) 意走上法治軌道的強大決(jue) 心;而在中央委員會(hui) 上專(zhuan) 題研究依法治國,這在黨(dang) 的曆史上尚屬首次,它更加表明執政黨(dang) 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對中國的現代化轉型而言,無疑具有裏程碑式的曆史性意義(yi) 。
不過,在讚賞這種超常規動作的同時,亦應看到,中國現行法律從(cong) 未規定可以對任何層級的高級領導人法外開恩。僅(jin) 從(cong) 法律來看,這至少沒有超越法律的常規,這種超常規更多指向政治慣性和普遍的社會(hui) 觀念。
中國具有數千年的人治傳(chuan) 統,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嶇曲折。十八大以來,從(cong) 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到“建設法治中國”,從(cong) 新法治十六字方針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執政黨(dang) 力行法治的思路與(yu) 部署清晰可見。更為(wei) 可信的是,這種矢誌法治的決(jue) 心在很多領域開始得到踐行,諸如反腐“有案必查”對法治原則的兌(dui) 現,廢除勞教對於(yu) 法治精神的捍衛,司法改革對於(yu) 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預示著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站在了新的時代起點。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於(yu) 依法治國方略的不渝信念,源於(yu) 對法治求根治本優(you) 良本質的認同,源於(yu) 對時代中國各種矛盾和問題的省察,也源於(yu) 對治國理政曆史規律的把握。作為(wei) 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並不是最優(you) 的統治方案,但卻是現實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壞”的方案,因為(wei) 法治優(you) 於(yu) “一人之治”和“少數人之治”。無論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與(yu) 障礙,還是擺脫既得利益的束縛與(yu) 幹擾,無論是走出絕對權力的腐敗定律,還是步入權利神聖的時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縱深的層麵落地生根。當前,中國正處在全麵深化改革的“深水區”,各種複雜的矛盾糾紛和利益衝(chong) 突逐漸顯現,權力的失範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失效不斷挑戰社會(hui) 公平,與(yu) 各種“治標”的方式相比,隻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選擇法治,堅定地推進依法治國方略,中國夢的實現便有了堅實的根基。
依法治國,從(cong) 根本上說要保障嚴(yan) 格執法,克服非平等執法、釣魚執法、尋租性執法、非文明執法、限製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疲軟式執法、非法性執法、滯後性執法等行為(wei) ,徹底糾正行政執法不嚴(yan) ;推進司法體(ti) 製改革,確保司法獨立與(yu) 公正,讓每個(ge) 人在司法個(ge) 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這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們(men) 才能從(cong) 法律大國轉型為(wei) 法治強國。
通過這次對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的學習(xi) ,不僅(jin) 使我感受到了黨(dang) 治理好國家的決(jue) 心,更堅定了我對黨(dang) 治理好國家的信心。作為(wei) 一名預備黨(dang) 員,我將時刻關(guan) 注黨(dang) 的動態,時刻支持黨(dang) 的政策。為(wei) 國計民生獻出我的微薄之力,時刻準備著。希望我們(men) 的國家在黨(dang) 的領導下越來越好,原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