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風波未平,“房叔”又粉墨登場。
21套房產(chan) 可能蒙祖上庇蔭,是代際積累的結果,也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員合法經營所得,在相關(guan) 部門的調查結果公布之前,斷言腐敗固然有誅心之嫌,然而,“如果真有那麽(me) 多,我肯定很高興(xing) ”的回應話音未落,相關(guan) 部門已經證實網友爆料屬實。矢口否認背後的心虛與(yu) 玄機,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liang) 。
麵對質疑,當事官員的第一反應總是欲遮還羞、矢口否認,而相關(guan) 部門介入調查之後,往往對他們(men) 的“自證清白”形成顛覆。“表哥”也曾聲明名表是用合法收入購得,現在被證實存款涉及20多家銀行。“一查都是王寶森”,雖然過於(yu) 絕對化、情緒化,但是類似的劇情卻在接連上演。
有人這樣形容:內(nei) 部監督太軟、群眾(zhong) 監督太遠、紀檢監督太晚。在自媒體(ti) 時代,群眾(zhong) 監督已經從(cong) 遠在天涯變得近在咫尺,日益成為(wei) 反腐倡廉的利器。然而,通過微博爆料、網絡曝光的“偶然反腐”,既不能覆蓋一切腐敗、製造普遍正義(yi) ,更在每一次“網絡的勝利狂歡”之後,釀成政府公信力危機的次生災害:正是因為(wei) “懷疑”總是被證實,所以老百姓才會(hui) “老不信”、“老不應”,政府部門才會(hui) 陷入“假作真時真亦假,真作假是假亦真”的塔西陀困境。
“房叔”一出,相關(guan) 部門才如夢初醒:為(wei) 什麽(me) 事前對其房產(chan) 數量毫不知情?人民群眾(zhong) 也充滿疑惑:為(wei) 什麽(me) 製度監督總是姍姍來遲?這並不是因為(wei) 官員財產(chan) 申報製度不健全,而是因為(wei) 缺少執行和落實。從(cong) 人大的立法監督、政協的參政議政監督,到檢察院的司法監督、反貪局的行政監督,再到紀檢部門的黨(dang) 紀監督,我們(men) 並不缺少權力監督的製度設計和法律框架,而是缺少製度的執行力,使很多權力監督的製度處於(yu) “閑置”狀態,很難有發現貪腐的先見之明和積極主動。等到微博爆料、網絡曝光之後,才啟動製度力量介入調查。
權力監督,如果少一些“製度閑置”、多一些執行落實,就不會(hui) 有那麽(me) 腐敗官員身陷囹圄才幡然悔悟“監督缺失縱容了自己”,更無須將揭露真相的責任交付網絡曝光。都說官員財產(chan) 申報公開是官員利益與(yu) 公共利益的博弈、權力與(yu) 法律的較量,仔細思之,申報財產(chan) 和權力監督,難道不是對官員最好的保護嗎?
廣州相關(guan) 部門及時回應微博爆料、積極介入調查,顯示了尊重民意的可貴形象。我們(men) 期待著,“房叔”之後,製度監督能走在群眾(zhong) 監督和網絡曝光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