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guan) 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麵向社會(hui)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是教育部批準設置,重慶市人民政府舉(ju) 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hui) 主管的全日製醫藥衛生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慶市示範高等職業(ye) 院校。學校坐落在萬(wan) 川畢匯、萬(wan) 商雲(yun) 集的渝東(dong) 名都、重慶市第二大城市——萬(wan) 州區。
學校占地800畝(mu) ,校舍建築麵積42萬(wan) 平方米,固定資產(chan) 6.1億(yi) 元,教學儀(yi) 器設備總值6271萬(wan) 元,圖書(shu) 館藏書(shu) 48萬(wan) 冊(ce) 。現有在校學生12800餘(yu) 名,在職教職工898人。擁有一支優(you) 秀的師資隊伍,專(zhuan) 任教師中副教授以上職稱145人,博士、碩士學位教師232人,雙師型教師占90%以上,76名教師在國家和市級學術團體(ti) 任職。
學校設有臨(lin) 床醫學、醫學技術、中醫、護理、藥學、基礎醫學部、公共基礎部、思政教學部共8個(ge) 係部。學校實踐教學體(ti) 係完善,校內(nei) 建有基礎實驗中心、護理實訓中心、臨(lin) 床實訓中心、中醫實訓中心和藥學實訓中心,有直屬附屬醫院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7所。與(yu) 全國120餘(yu) 家二甲以上醫院、大中型企業(ye) 通過校院、校企合作,訂單培養(yang) 等方式建立了學生創業(ye) 就業(ye) 基地。
學校緊貼社會(hui) 需求,打造優(you) 勢專(zhuan) 業(ye) 品牌,開設醫學、中醫、護理、藥學、公共衛生、醫技等6大類40個(ge) 專(zhuan) 業(ye) (專(zhuan) 業(ye) 方向)。臨(lin) 床醫學、護理、中藥、針灸推拿、中醫骨傷(shang) 等專(zhuan) 業(ye) 在全市乃至全國有較大影響,麵向全國22個(ge) 省市招生。形成了以全日製專(zhuan) 科教育為(wei) 主體(ti) ,高職教育、成人教育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和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醫藥衛生人才培養(yang) 質量居全國同類學校前列。
學校高度重視科研工作,近五年來先後承擔國家、市、區級科研及教育教改項目110項,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論文1300餘(yu) 篇,編著出版三峽庫區名老中醫學術專(zhuan) 著及主編或參編全國性衛生職業(ye) 教育教材240餘(yu) 部(本),獲國家、省部級教學科研獎勵11項,獲萬(wan) 州區科技進步獎15項。
學校重視加強與(yu) 國際的交流與(yu) 合作,先後與(yu) 美國、英國、烏(wu) 克蘭(lan) 、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友好合作關(guan) 係,開展留學生教育和國際學術交流。是重慶市教委批準的“重慶三峽國際中醫藥培訓中心”。
學校辦學特色和辦學成績得到了社會(hui) 各界的認可,是教育部、衛生部確定的“全國護理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訓基地”;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確定的“鄉(xiang) 鎮衛生院中醫骨幹培訓基地”、“鄉(xiang) 鎮衛生院院長培訓基地”;先後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慶市政府授予 “全國中醫藥科技工作先進集體(ti) ”、“重慶市職業(ye) 教育工作先進集體(ti) ”、“重慶市科技工作先進集體(ti) ”、“重慶市文明單位”、“重慶市園林式單位”、“綠色校園和人文校園示範建設單位”。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zheng) 、擇優(you) 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麵向社會(hui) 公開擇優(you) 招聘。
三、招聘計劃
本次共麵向社會(hui) 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64名。(詳見《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範圍和對象
1.招聘人員麵向全社會(hui)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dang) 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yu) 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nei) 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員;現役軍(jun) 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製畢業(ye) 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wei) 事業(ye) 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於(yu) 招聘範圍。
正在全日製高校脫產(chan) 就讀且未畢業(ye) 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曆(學位)報考。國(境)外取得的學曆需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明。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ye) 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ti) 條件,符合公招體(ti) 檢標準,且五官端正;
(二)招聘具有工作經曆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所從(cong) 事崗位相對應專(zhuan) 業(ye) 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
2.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職稱且有本專(zhuan) 業(ye) 相關(guan) 工作經曆,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及以後出生,以此類推)。緊缺專(zhuan) 業(ye) 和技術骨幹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職稱與(yu) 年齡條件。
3.招聘教授、主任醫師(含副教授、副主任醫師)等高層次人才的基本條件:
(1)教授、主任醫師職稱人員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副教授、副主任醫師等副高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及以下。應聘者若屬省市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幹及其以上層次的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2)教授(含副教授)職稱人員應當具有豐(feng) 富的教學經驗和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至少能承擔本學科的專(zhuan) 業(ye) 基礎課、專(zhuan) 業(ye) 主幹課2門。
4.在原崗位工作中表現優(you) 良,無違紀違規行為(wei) 。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它具體(ti) 條件(詳見《一覽表》)。
(三)招聘高校應屆畢業(ye) 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所從(cong) 事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相對應專(zhuan) 業(ye) 的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e) 學曆及相應學位。
2.本科畢業(ye) 生年齡一般在25周歲及以下,碩士畢業(ye) 生年齡一般在30周歲及以下,博士畢業(ye) 生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緊缺專(zhuan) 業(ye) 畢業(ye) 生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年齡。
3.在校學習(xi) 期間學習(xi) 成績優(you) 良無違紀違規行為(wei) 。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它具體(ti) 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待遇
進入國家事業(ye) 單位正式編製(附屬醫院招聘人員進附院編製),具體(ti) 人才政策及優(you) 惠待遇詳見學校網頁()或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zhuan) ()
七、招聘程序及辦法
應聘人員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ge) 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zheng) 、擇優(you) 聘用”的原則,采取學術報告、筆試、專(zhuan) 業(ye) 實踐能力測試、麵試、複試等考試考核方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請選定一個(ge) 崗位並下載《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xie) 後附本人簡曆一起發至人事處電子郵箱sxyzzp@163.com,郵件標題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填寫(xie) :姓名、人才層次(博士或碩士)、專(zhuan) 業(ye) 、畢業(ye) 學校、應聘崗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2.有關(guan) 學校情況、招聘崗位詳見學校網頁()或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zhuan) 欄()
聯係人:楊老師 譚老師
聯係電話:023—58556816
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15年5月20日(博士或正高級職稱人才不受此限製)
(二)資格初審
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人事處將通知參加複審人員並告之相關(guan) 事宜。
(三)資格複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到學校人事處參加資格複審,學校用人部門與(yu) 人事處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參加複審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到校報到:
1.應屆畢業(ye) 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ye) 生就業(ye) 推薦表》、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shu) 、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shu) 、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證書(shu) 、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2.其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曆證、學位證、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證書(shu) 、職稱證書(shu) 、獲獎證書(shu) 、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3.研究生必須提供前學曆的畢業(ye) 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考試考核
複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組織的考試考核,考試考核采用專(zhuan) 家考核組現場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按分數高低進行推薦。
1.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的考試考核
由學校組建專(zhuan) 業(ye) 考核組,以專(zhuan) 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考試考核,須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原件,分值100分。
由學校組成複試考核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複試考核,分值100分。
2.其他類別人員的考試考核主要采取以下程序進行:
(1)心理測試
應聘人員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成績不納入總成績,作為(wei) 參考。
(2)筆試
應聘人員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zhuan) 業(ye) 基礎知識和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
(3)專(zhuan) 業(ye) 知識測試
主要分為(wei) 麵試、試講、專(zhuan) 業(ye) 實踐能力3個(ge) 主要步驟進行。麵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zhuan) 業(ye) 素養(yang) 、業(ye) 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lin) 場應變能力等;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zhuan) 業(ye) 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專(zhuan) 業(ye) 實踐能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實踐能力水平的綜合情況,分值100分。
(4)複試
根據應聘者筆試及專(zhuan) 業(ye) 知識測試成績,參考心理測試情況,由學校組成複試考核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複試考核,分值100分。
(5)總成績計算方式
博士、正高級職稱人員的考核總成績=專(zhuan) 業(ye) 考核成績×60%+複試成績×40%。
其他類別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zhuan) 業(ye) 知識測試成績×50%+複試成績×20%。
公開招聘總成績均采用百分製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liang) 位數。
(五)體(ti) 檢
按照擬招聘名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cong) 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ti) 檢人員。(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曆、職稱及職(執)業(ye) 資格、專(zhuan) 業(ye) 知識測試成績、筆試成績、複試成績高者優(you) 先)。
體(ti) 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體(ti) 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ti) 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ti) 檢操作手冊(ce) (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guan) 於(yu) 修訂〈公務員錄用體(ti) 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ti) 檢操作手冊(ce) (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並結合本行業(ye) 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若參加體(ti) 檢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ti) 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ti) 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nei) 書(shu) 麵提出複檢申請,經學校同意並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ti) 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wei) 準。
體(ti) 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根據應聘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cong) 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ti) 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ti) 檢合格者,學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ang) 、遵紀守法和學習(xi) 工作情況、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對資格條件進行複審。
因考察、資格條件複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根據考試考核成績從(cong) 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名單及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guan) 事宜,可登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網查詢。
體(ti) 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wei) 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網、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wei) 7個(ge) 工作日。公示內(nei) 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曆、畢業(ye) 院校或工作單位、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xie) 《重慶市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e) 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ce) 》送市教委審核,並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yu) 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e) 單位試行人員聘用製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guan) 於(yu) 轉發〈事業(ye) 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就業(ye) 協議》和《事業(ye) 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guan) 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guan) 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和學校關(guan) 於(yu) 事業(ye) 單位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nei) 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ti) 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5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曆、學位證書(shu) 和認證證明,或論著仍未達到簡章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麵廣,必須嚴(yan) 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yan) 肅處理。
九、本簡章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1.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2.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zhuan) 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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