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直播网2023屆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細則
為(wei) 保證學院推薦優(you) 秀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ou) 秀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推薦優(you) 秀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武漢大學推薦優(you) 秀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武大本字[2021]13號)《武漢大學推薦優(you) 秀2023屆本科畢業(ye) 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及活動加分指導意見》(武大本函[2021]20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第一條 申請推免的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e) 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yi) 情操和集體(ti) 主義(yi) 精神,社會(hui) 主義(yi) 信念堅定,社會(hui) 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xi) ,刻苦鑽研;學術研究興(xing) 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zhuan) 業(ye) 發展能力。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其他學術不端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you) 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成績優(you) 秀(除體(ti) 育之外的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zhuan) 業(ye) 前50%以內(nei) ),本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內(nei) 重修後無課程不及格情況。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績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績90分及以上,英語專(zhuan) 業(ye) 通過英語專(zhuan) 業(ye) 四級考試;小語種專(zhuan) 業(ye) 學生、藝術類專(zhuan) 業(ye) 學生與(yu) 高水平運動員,要求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績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績80分及以上。
(七)為(wei) 鼓勵學生參加國際高水平學科競賽和體(ti) 育、藝術賽事,符合以下任意一個(ge) 條件的學生可不受“除體(ti) 育之外的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zhuan) 業(ye) 前50%以內(nei) ”的成績限製。
1、學科競賽:參加Ⅰ類學科競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的主力成員(排名前五)。
2、體(ti) 育比賽:參加全國學生運動會(hui) 及全國大學生體(ti) 育單項賽事,非陽光組比賽獲得前八名的。
3、藝術比賽:作為(wei) 主力成員代表武漢大學在國家級藝術比賽中獲得特等獎及以上的。
(八)因參軍(jun) 入伍、轉專(zhuan) 業(ye) 而發生轉年級以及學校規定的具有轉入年級推免資格的情況具有推免資格,其餘(yu) 轉年級情況一律不具備推免資格。
(九)符合武漢大學港澳台學生培養(yang) 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請推免,按照本推免細則要求,與(yu) 其他普通應屆本科畢業(ye) 生一起進行綜合排名。
(十)推免年級輔導員依據推免綜合素質評分表對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評分,滿分為(wei) 100分,得分之和低於(yu) 60分或單個(ge) 計分項得分低於(yu) 該項滿分60%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資格。
推免綜合素質評分表 |
計分項 |
內(nei) 容 |
量化指標 |
滿分 |
德 |
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理想;樹立愛國主義(yi) 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校管理製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wei) 習(xi) 慣。 |
基準分為(wei) 30 分,滿分 40 分 1.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理想;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校管理製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wei) 習(xi) 慣,得基準分30分; 2.獲得“向上向善好青年”、“青年五四獎章”“十大風雲(yun) 學子”等榮譽稱號得10分(可累加); 3.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此項計0分。 ①參加過有損祖國尊嚴(yan) 、榮譽、利益或危害社會(hui) 秩序的非法活動 ②有違法違紀或違反校紀校規行為(wei) ③在意識形態領域曾公開發表過不當言論、造成不良影響 |
40 |
智 |
勤奮學習(xi) ,積極向上,學風端正,學習(xi) 目標明確,有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嚴(yan) 謹的治學精神;謙虛好學,刻苦認真,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遵從(cong) 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積極參加科研、學術競賽活動。 |
基準分為(wei) 5 分,滿分 15 分 1.勤奮學習(xi) 、積極向上,無遲到、曠課、作弊、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wei) 的,得基準分5分; 2.積極參加科研、學術競賽活動,凡參加過院級或以上科研、學術競賽活動得 5 分(可累加); 3.有作弊等學術不端行為(wei) ,此項計0分。 |
15 |
體(ti) |
有健康的體(ti) 魄,自覺鍛煉身體(ti) ,擁有健康向上的體(ti) 育文化認知和審美,積極參加體(ti) 育鍛煉和體(ti) 育競賽活動。 |
基準分為(wei) 5 分,滿分 15 分 1.大學四年體(ti) 測合格(≥50 分),得基準分 5 分; 2.積極參加體(ti) 育鍛煉和體(ti) 育競賽活動,凡參加過院級及以上體(ti) 育競賽活動得 5 分(可累加)。 |
15 |
美 |
有較高的審美和人文素養(yang) ,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蘊,審美觀念正確、道德情操高尚、心靈美好。積極修讀藝術類課程,參加藝術實踐等活動。 |
基準分為(wei) 5 分,滿分 15 分 1.有較高的審美和人文素養(yang) ,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蘊,審美觀念正確、道德情操高尚,得基準分5 分; 2.積極參加藝術實踐活動,凡參加過金秋藝術節、院迎新晚會(hui) 、班級風采大賽等院級或以上校園文化活動的得 5 分。 |
15 |
勞 |
具有勤儉(jian) 、奮鬥、創新、奉獻的新時代勞動精神。能夠自覺自願、認真負責、安全規範、堅持不懈地參與(yu) 勞動,形成誠實守信、吃苦耐勞的品質。珍惜勞動成果,養(yang) 成良好的消費習(xi) 慣,杜絕浪費。積極參加誌願服務、社會(hui) 實踐等活動。 |
基準分為(wei) 5 分,滿分 15 分 1.具有勤儉(jian) 、奮鬥、創新、奉獻的新時代勞動精神,能夠自覺自願、認真負責、安全規範、堅持不懈地參與(yu) 勞動,形成誠實守信、吃苦耐勞的品質和良好的消費習(xi) 慣,得基準分5分; 2.凡參加過學院暑期社會(hui) 實踐活動、寒假“回訪母校”社會(hui) 實踐活動或勞動教育相關(guan) 實踐活動的得 5 分; 3.凡參加過學院或上級組織開展的誌願服務活動的得 5 分。 |
15 |
第二條 學院根據學校規定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由院黨(dang) 委書(shu) 記、院長、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書(shu) 記、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副院長組成,負責推薦選拔工作的組織與(yu) 領導;工作小組由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書(shu) 記、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院教學指導委員會(hui) 成員、本科教學秘書(shu) 、年級輔導員組成,具體(ti) 實施本院的推免工作。
第三條 推薦免試研究生均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名,排名在前的優(you) 先獲得推免名額。計分比例為(wei) :普通學生課程成績占90%、學術活動等占10%;經藝術教育中心認定的有藝術特長的學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藝術團身份招錄的學生,也包含在藝術方麵有特長的普通學生),課程成績占90%、藝術專(zhuan) 業(ye) 活動等占10%;經體(ti) 育部認定的有體(ti) 育特長的學生(既包含以高水平運動隊身份招錄的學生,也包含在體(ti) 育方麵有特長的普通學生),課程成績占80%、體(ti) 育專(zhuan) 業(ye) 活動占20%。所有計分項目獲得的有效期限必須為(wei) 入校以後至申請推免當年的8月31日以前。每個(ge) 學生隻可在學術活動加分、體(ti) 育專(zhuan) 業(ye) 活動加分和藝術專(zhuan) 業(ye) 活動加分三種加分途徑中選擇一種進行加分。其他活動不予加分。
(一)課程成績
1、普通學生課程成績(占90%)
截止到大三學年第三學期結束,除體(ti) 育之外的所有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納入平均成績計算,以第一次考試的成績為(wei) 準。如因學習(xi) 中途經學校批準到其他學校交流或其他特殊情況於(yu) 考前辦理了緩考手續而因客觀原因未及時完成考試的課程(限1門)不納入平均成績計算;無故未選或未經批準而缺考的課程按零分納入平均成績計算。
2、經藝術教育中心認定的有藝術特長的學生,課程成績占90%。
截止到大三學年第三學期結束,除體(ti) 育之外的所有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納入平均成績計算,若有重修課程,以最高成績為(wei) 準。如因學習(xi) 中途經學校批準到其他學校交流或其他特殊情況於(yu) 考前辦理了緩考手續而因客觀原因未及時完成考試的課程(限3門)不納入平均成績計算;無故未選或未經批準而缺考的課程按零分納入平均成績計算。
3、經體(ti) 育部認定的有體(ti) 育特長的學生,課程成績占80%。
截止到大三學年第三學期結束,除體(ti) 育之外的所有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納入平均成績計算,若有重修課程,以最高成績為(wei) 準。如因學習(xi) 中途經學校批準到其他學校交流或其他特殊情況於(yu) 考前辦理了緩考手續而因客觀原因未及時完成考試的課程(限3門)不納入平均成績計算;無故未選或未經批準而缺考的課程按零分納入平均成績計算。
4、有轉年級、休複學等情況的學生按照本年度推免生培養(yang) 方案內(nei) 課程成績計算,因培養(yang) 方案變化導致的未修課程不計算在內(nei) 。
5、計分方法:各科學習(xi) 成績乘以該課程學分累計之和,除以累計課程的學分之和,得出平均成績。再以本專(zhuan) 業(ye) 最高的平均成績為(wei) 標準,折算成標準分90分(體(ti) 育特長生以本專(zhuan) 業(ye) 最高的平均成績為(wei) 標準,折算成標準分80分),並得出換算比例;再用此換算比例計算其他同學學習(xi) 成績得分,計入綜合成績總分。
【平均成績=∑(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 / ∑學分
(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換算方法舉(ju) 例:有甲、乙、丙三人。甲平均成績92分,乙平均成績90分,丙平均成績88分。比例計算,甲在本專(zhuan) 業(ye) 平均成績最高即為(wei) 該項的滿分90分,乙的得分為(wei) 90÷92×90=88.043分,丙的得分為(wei) 88÷92×90=86.087分。】
(二)學術活動加分(可累計,不超過10分)
學院必須成立評審小組對申報者進行嚴(yan) 格、認真的評審。評審小組成員由相關(guan) 學科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不少於(yu) 5人,一般為(wei) 分管本科教學的係主任或副主任)及年級輔導員組成。評審小組成員名單在評審工作開始前必須上報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小組。
學院需組織申請了推免資格並提交了論文、專(zhuan) 利、競賽獲獎等加分材料的學生進行答辯,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jia) ,評價(jia) 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ge) 人貢獻。評審小組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並簽字存檔。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論文、學科競賽等加分活動,須在推免係統和網站上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jia) 成績計算體(ti) 係。
學生與(yu) 直係親(qin) 屬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jin) 作為(wei) 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jia) 成績計算體(ti) 係,同等條件下可優(you) 先考慮。
1、推免生發表論文、獲得專(zhuan) 利加分
僅(jin) 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學術會(hui) 議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yu) 學業(ye) 相關(guan) 的科研論文,限3篇代表作。學生應提交科研論文或專(zhuan) 利證書(shu) 的原件。期刊論文由評審小組進行驗證,驗證方法:(1)學術論文發表的期刊必須是CSSCI、CSCD、SCI、SSCI、北大核心、CSSCI擴展版範圍內(nei) 期刊的正刊,增刊及其他期刊均不計分;(2)學術論文選題須屬於(yu) 本專(zhuan) 業(ye) 領域,否則不計分;(3)在學校圖書(shu) 館網頁通過“中國知網”或其他權威數據庫檢索作者和篇名,能檢索到文章且所屬期刊為(wei) CSSCI、CSCD、SCI、SSCI、北大核心、CSSCI擴展版之一即為(wei) 驗證通過。
評判標準為(wei) :
(1)凡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SSCI、CSCD、SCI、SSCI發表學術論文1篇者,計10分。凡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CSSCI擴展版發表學術論文1篇者,計8分。
(2)凡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學術會(hui) 議上發表學術論文;或在本科階段以武漢大學為(wei) 第一完成單位,學生本人為(wei) 第一完成人,通過武漢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完成與(yu) 本專(zhuan) 業(ye) 相關(guan) 的國家(國際)專(zhuan) 利,按照學生在高水平學術會(hui) 議上正式發表學術論文(限3篇)或專(zhuan) 利的數量累加,每篇學術論文或每項專(zhuan) 利可獲1-2分。是否為(wei) 高水平學術會(hui) 議及具體(ti) 得分由評審小組確定。
2、推免生參加學科競賽加分
僅(jin) 限學生作為(wei) 主力成員參加與(yu) 學業(ye) 相關(guan) 的學科競賽獲獎(須提供獲獎證書(shu) 原件或學校紙質文件),學科競賽有Ⅰ類和Ⅱ類賽事,每個(ge) 學生Ⅱ類競賽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Ⅰ類: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ye) 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ye) 計劃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Ⅱ類:學校立項賽事
Ⅰ類競賽計分標準為(wei) :
級別 |
獎項 |
得分 |
國家級 |
一等獎及以上 |
10 |
二等獎 |
9 |
三等獎 |
8 |
省級 |
特等獎 |
8 |
一等獎(金獎) |
7 |
二等獎(銀獎) |
6 |
三等獎(銅獎) |
5 |
校級 |
特等獎 |
5 |
一等獎(金獎) |
4 |
二等獎(銀獎) |
3 |
三等獎(銅獎) |
2 |
Ⅱ類計分標準為(wei) (滿分為(wei) 8分):
級別 |
獎項 |
得分 |
國家級 |
一等獎 |
5 |
二等獎 |
4 |
三等獎 |
3 |
省 級 |
一等獎 |
3 |
二等獎 |
2 |
三等獎 |
1 |
校 級 |
一等獎 |
1 |
二等獎 |
0.8 |
三等獎 |
0.5 |
不同類型的項目可累加計分;多次參加同一類型(不論名稱是否完全一致)項目比賽並多次獲獎的,除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ye) 大賽可累加計分(須為(wei) 不同項目,而非同一項目的不同級別比賽)之外,其他項目隻計一次最高分。
團隊參賽獲獎,署名第一的成員先提20%分值,然後所有成員(含署名第一的成員)再平均分配剩餘(yu) 分值。
3、符合以下情況,學術活動得分按10分計算:
Ⅰ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的主力隊員(排名前五)。
(三)體(ti) 育、藝術專(zhuan) 業(ye) 活動加分
1、參加全國學生運動會(hui) 及全國大學生體(ti) 育單項賽事,非陽光組比賽獲得前八名和陽光組比賽獲得前三名,其專(zhuan) 業(ye) 活動得分按20分計算,達到學校基本條件即可申請,具體(ti) 賽事種類和單項種類由體(ti) 育部認定。
2、作為(wei) 主力成員代表武漢大學在國家級藝術比賽中獲得特等獎及以上的,其專(zhuan) 業(ye) 活動得分按10分計算;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得一等獎或金獎的,其專(zhuan) 業(ye) 活動得分不超過5分;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得二等獎的,其專(zhuan) 業(ye) 活動得分不超過2分;比賽的種類和主力成員由藝術教育中心認定。
第四條 申請學生應提供以上各項證明材料的全部原件和複印件統一認定;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推免生資格,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學籍或紀律處分。
第五條 推免相關(guan) 工作人員有直係親(qin) 屬或利益相關(guan) 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不得參與(yu) 推免相關(guan) 任何工作。有非直係親(qin) 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不得參與(yu) 評審。相關(guan) 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係)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guan) 係的推免相關(guan) 工作人員,學校依規依紀嚴(yan) 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guan) 係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取消其推免資格。
第六條 因上一年度浪費名額而扣減學院總名額時,扣減相應專(zhuan) 業(ye) 名額。
第七條 學院對申請人進行考核、審查、篩選,並在學院網站或學生QQ群中公示推薦候選人名單,公示期不少於(yu) 10天。誰公示、誰負責,對有異議的學生,學院(係)查明情況後公布處理結果,並對公示內(nei) 容變動的部分另行公示10個(ge) 工作日。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第八條 對申請到本院的推免生,各碩士學位點按照研究生院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複試,按照擇優(you) 錄取的原則排序,依次錄取。
第九條 已錄取為(wei) 推免生的學生本科階段不得辦理出國和畢業(ye) 派遣手續。
第十條 本辦法僅(jin) 適用於(yu) 2023屆本科生。未盡事宜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解釋。
第十一條 教育部推免政策若有新變化,則根據教育部政策進行調整。
附 則 如綜合成績總分相同,則按課程成績排序;如課程成績相同,則按必修課(體(ti) 育除外)平均成績排序;如必修課(體(ti) 育除外)平均成績相同,則按專(zhuan) 業(ye) 必修課平均成績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