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進一步激勵研究生開展原創性研究,培養(yang) 科學精神,啟發創新思維,產(chan) 出原創性、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積極投身“雙一流”建設,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學術創新與(yu) 社會(hui) 貢獻,全麵提升研究生培養(yang) 質量,特製訂本辦法。
一、參評對象及成果說明
(一)評選對象為(wei) 在籍和畢業(ye) 2年內(nei) 的研究生。對於(yu) 科研成果特別優(you) 秀的畢業(ye) 研究生,其畢業(ye) 時間要求可適當放寬。
(二)品學兼優(you) ,創新能力突出,無違法行為(wei) 。
(三)避免“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傾(qing) 向,注重參評成果多樣化,增強評價(jia) 體(ti) 係的科學性,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成果包括但不限於(yu) 學術論文、科研獎項、授權發明專(zhuan) 利、谘詢報告、學術專(zhuan) 著等。鼓勵對國際關(guan) 注的科學和技術難題進行探索,強調成果的原創性、突破性與(yu) 標誌性,而不以成果累計數量作為(wei) 唯一衡量標準。參評成果要求“武漢大學”為(wei) 第一署名單位,申報者為(wei) 參評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四)參評成果發表時間以評選前一學年度為(wei) 限。
(五)本學術創新獎成果不得在國家獎學金和其他各類專(zhuan) 項獎學金的申報中重複使用。
二、全校獎勵等級與(yu) 名額
獎勵等級 | 獎勵額度 | 獎勵人數 |
特等獎 (研究生學術創新校長獎) | 8萬(wan) 元 | 不限 |
一等獎 | 5萬(wan) 元 | 0-80(按學部分配名額) |
二等獎 | 1.5萬(wan) 元 | 0-400(按學院分配名額) |
三、申報條件
武漢大學在籍研究生。在籍和畢業(ye) 2年內(nei) 的研究生,學術成果符合條件,經導師和培養(yang) 單位同意後可以推薦參評。原則上本校在職教職工與(yu) 本校進站博士後入職以後成果不在參評範圍內(nei) 。
一、特等獎旨在獎勵在學科理論研究方麵取得實質性突破,產(chan) 生標誌性成果,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並為(wei) 學校贏得聲譽的拔尖研究生。申報者代表性成果須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獲得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ou) 秀成果獎(人文社會(hui) 科學)一等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you) 秀成果獎一等獎等國家級(含教育部)同等次重大獎項,個(ge) 人排名前五(以獲獎證書(shu) 為(wei) 準)。
(二)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的理論著作獲得“五個(ge) 一”工程獎、中國出版政府獎(圖書(shu) 獎)等重要獎項或入選國家哲學社會(hui) 科學成果文庫(個(ge) 人排名前三,撰寫(xie) 字數不少於(yu) 10萬(wan) 字)。
(三)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導師為(wei) 第一作者、本人為(wei) 第二作者在權威期刊(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權威期刊目錄》)上發表論文1篇,且在重要期刊(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重要期刊目錄》)上發表論文1篇。其中,在SSCI、A&HCI來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須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四)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並提交的1篇研究報告、谘詢報告被黨(dang) 和國家領導人予以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文采用。
(五)其他類型代表性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學部最高水平,並得到學部評審會(hui) 推薦。
二、一等獎獎項旨在獎勵在學術創新方麵取得具有重要學術價(jia) 值的研究成果,或創造明顯經濟社會(hui) 效益的優(you) 秀研究生。申報者代表性成果須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獲得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ou) 秀成果獎(人文社會(hui) 科學)二等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you) 秀成果獎二等獎等國家級(含教育部)同等次重要獎項,或省部級(教育部除外)科學研究優(you) 秀成果獎(人文社會(hui) 科學)一等獎等同級別同等次重要獎項,個(ge) 人排名前五(以獲獎證書(shu) 為(wei) 準)。
(二)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的理論著作在重要出版社(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權威期刊目錄》中的重要出版社)出版(個(ge) 人撰寫(xie) 字數不少於(yu) 10萬(wan) 字)。
(三)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導師為(wei) 第一作者、本人為(wei) 第二作者在權威期刊(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權威期刊目錄》)上發表論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重要期刊目錄》)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在SSCI、A&HCI來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須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四)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並提交的研究報告、谘詢報告被省部級主要領導予以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委、省委省政府、重要國際組織明文采用。
(五)其他類型代表性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學部突出水平,並得到學部評審會(hui) 推薦。
三、二等獎旨在獎勵在學術創新方麵取得明顯進展,並對推動學科發展發揮重要作用的出色研究生。申報者代表性成果須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獲得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ou) 秀成果獎(人文社會(hui) 科學)三等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you) 秀成果獎三等獎等國家級(含教育部)同等次重要獎項,或省部級(教育部除外)科學研究優(you) 秀成果獎(人文社會(hui) 科學)二等獎等同級別同等次重要獎項,個(ge) 人排名前五(以獲獎證書(shu) 為(wei) 準)。
(二)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的理論著作在省級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個(ge) 人撰寫(xie) 字數不少於(yu) 6萬(wan) 字)。
(三)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導師為(wei) 第一作者、本人為(wei) 第二作者在重要及以上期刊(見武漢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人文社科重要期刊目錄》)上發表論文1篇,且在CSSCI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上發表論文1篇。其中,在SSCI、A&HCI來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須本人為(wei)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四)作為(wei) 主要成員撰寫(xie) 並提交的研究報告、谘詢報告被中共中央辦公廳《專(zhuan) 報》《觀點摘編》,全國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辦公室《成果要報》《成果專(zhuan) 報》《國家高端智庫報告》,《教育部簡報(大學智庫專(zhuan) 刊)》等采用。
(五)其他類型代表性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學部突出水平,並得到學部評審會(hui) 推薦。
四、評選程序
(一)評審組織。研究生學術創新獎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hui) 負責評選工作的開展。
(二)宣傳(chuan) 動員。學院圍繞學術創新獎評選的相關(guan) 要求進行廣泛師生動員,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研究生做好申報準備。
(三)個(ge) 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填寫(xie) 《武漢大學研究生學術創新獎申請表》(需提供科研成果支撐材料、證書(shu) 複印件、論文收錄檢索報告等),經研究生導師審核後,連同相關(guan) 申請材料一並提交到培養(yang) 單位研究生教學秘書(shu) 處。
(四)審核推薦。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hui) 嚴(yan) 格審核材料真實性並通過答辯的方式確定特等獎和一等獎推薦名單以及二等獎獲獎名單。其中,二等獎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hui) 評審,研究生院複核審查。名單經排序後連同所有申報成果在本單位範圍內(nei) 通過相應渠道公示三天,並進行意見反饋,公示無異議後將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其中,特等獎依據申報條件慎重推薦,一等獎按照不超過學部分配名額40%的原則擇優(you) 推薦,二等獎原則上在滿足基本條件且不超過分配名額的前提下嚴(yan) 格評審推薦,寧缺毋濫。
(五)學部專(zhuan) 家評審。研究生院負責候選人材料複審,分學部組織專(zhuan) 家進行差額評審,並向校評選委員會(hui) 提交一等獎和特等獎推薦人選及二等獎的授獎名單。培養(yang) 單位推薦特等獎落選者,可參加本環節一等獎推薦評審。
(六)學校評審。校評選委員會(hui) 全麵聽取評選過程的匯報,並對一等獎及特等獎推薦人選進行討論(特等獎候選人需進行答辯),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學部推薦特等獎落選者,可參加本環節一等獎推薦評審。
(七)結果公示。獲獎名單公示三天後,學校做出表彰決(jue) 定,並發放證書(shu) 及獎金。
五、其他事項說明
獲得獎勵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數據以及參評成果重複使用等學術不端行為(wei) ,一經查出,立即撤銷獎勵,責令退回獎金,並按照學校有關(guan) 規定予以嚴(yan) 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