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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10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九三學社中央公布的調查數字表明,中國收入差距目前已擴大到23倍,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時經8年仍未出台。本月1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明確,收入分配改革總體(ti) 方案將在第四季度製定。據此前披露的消息,方案將列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其中,調整初次收入分配格局是未來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近期,人民網采訪組專(zhuan) 門就收入分配問題展開調研,從(cong) 不同角度進行調查分析,將推出十期報道。本期將重點探討收入分配的懸殊現狀。
小王和小秦是大學校友,畢業(ye) 後分別在文化公司和金融企業(ye) 工作。小王月收入4000元左右,而小秦年收入則達20多萬(wan) 元。小王覺得收入差距如此之大都是行業(ye) 不同“惹的禍”,並不公平。
我國行業(ye) 收入差距過大的局麵普遍存在且未得到根本改變。國家統計局今年5月底公布數據稱,2011年,城鎮私營單位“公共管理和社會(hui) 組織”行業(ye) 年平均工資為(wei) 11738元,而非私營單位“金融業(ye) ”年平均工資達91364元,兩(liang) 者相差8倍。而九三學社中央2010年提交的政協提案援引的一組數據顯示,我國收入最高10%群體(ti) 和收入最低10%群體(ti) 的收入差距,已從(cong) 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近年來,中央出台了一係列措施力圖縮小收入差距,但社會(hui) 上關(guan) 於(yu) 收入分配改革的呼聲並未因此減弱。解決(jue) 當前收入分配問題,首先得找到“病因”。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認為(wei) ,收入分配製度不健全、經濟社會(hui) 體(ti) 製弊端以及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不合理等多方麵原因造成我國居民收入差距過大。
收入分配體(ti) 係不健全、不合理是直接原因
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2011年,全年公共財政收入103740億(yi) 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4.8%,而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8.5%,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12.3%。財政收入增速遠高於(yu) 居民平均工資的增速。且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年平均工資僅(jin) 為(wei) 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57.8%。
上述數據反映出的收入分配問題,民眾(zhong) 感受十分強烈。中國勞動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薪酬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會(hui) 長蘇海南認為(wei) ,收入分配體(ti) 係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收入分配問題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現為(wei) :
宏觀分配政策不健全。統籌研究並部署全國收入分配改革及其相關(guan) 配套改革的方案尚未出台,也未在政策上明確如何合理安排國家、企業(ye) 、居民三者分配關(guan) 係,如何合理處理資本、勞動要素的分配關(guan) 係。
財政稅收體(ti) 製不健全。在初次分配中,對國有企業(ye) 特別是具有壟斷性的國有企業(ye) 未建立健全利潤上繳、資源占用稅等製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個(ge) 人所得稅製度也不夠健全,未能更多以高收入群體(ti) 為(wei) 個(ge) 稅征收對象。
工資分配製度不健全。工資集體(ti) 協商尚不普遍,效力和作用有限。國企高管薪酬管理製度尚未健全,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監管製度也不完善。公務員工資製度中級別對職務過度依賴,地區附加津貼製度尚未實施。事業(ye) 單位收入分配製度中的績效工資未全麵實施,對製度外收入調控不力。
社會(hui) 保障製度和其他要素分配等製度不健全。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退休待遇製度與(yu) 企業(ye) 退休金製度不銜接、不平衡,帶來兩(liang) 方麵人員退休待遇的很大落差,成為(wei) 引發企業(ye) 退休人員不滿的製度性原因。房地產(chan) 價(jia) 格一路飆升,極大加重了老百姓的購房住房壓力,也進一步擾亂(luan) 了分配秩序。
收入分配基礎工作薄弱。銀行監管製度尚未健全,現金支付行為(wei) 相當普遍,容易造成分配漏洞;績效管理製度不健全,使績效薪酬的發放缺乏依據。
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ti) 係不健全。缺乏高層次的工資分配法律法規,現有法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足;對收入分配違法行為(wei) 處罰力度不夠,震懾力弱。
經濟社會(hui) 體(ti) 製弊端強化收入分配不公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人口所所長蔡昉曾撰文指出,在中國二元經濟和體(ti) 製雙重轉換階段,居民收入來源與(yu) 渠道較為(wei) 複雜,收入取得的方式也五花八門。因此,城鎮居民收入在現行統計製度下被大幅低估,並且低估的隱性收入部分並非均等地分布於(yu) 各收入人群。
蔡昉認為(wei) ,居民真實收入有很大部分來自資產(chan) 性或財產(chan) 性收入,這部分收入的分配不均等使收入差距繼續擴大。居民和社會(hui) 所感受到的分配不公,恰好源自這部分數量龐大且來自於(yu) 機會(hui) 不平等的收入。
對此,蘇海南表示,經濟社會(hui) 體(ti) 製的弊端強化了收入分配的不公,有些還成為(wei) 收入分配不公的直接源頭。
一是各類要素市場很不健全,特別表現在資源配置製度問題較多,原材料、能源、礦產(chan) 、土地等資源配置製度不夠公平合理,導致生產(chan) 經營收入來源渠道失範,收入多寡不公。
二是尚未全麵打破的城鄉(xiang) 分割管理體(ti) 製,是影響城鄉(xiang) 收入差距難以縮小的重要原因。
三是部分地方存在的對非公有經濟發展的歧視和限製,在非公有經濟領域中工會(hui) 組織建設不力,不利於(yu) 非公經濟的順利發展,又嚴(yan) 重製約了非公經濟單位合理增加職工的工資。
四是打破壟斷措施不落實,對第三產(chan) 業(ye) 發展支持不足,不利於(yu) 從(cong) 根本上有效控製壟斷行業(ye) 的偏高過高收入,也不利於(yu) 第三產(chan) 業(ye) 的發展及其職工工資的提高,進而不利於(yu) 縮小行業(ye) 收入差距。
五是政府部門轉變職能不到位,對微觀經濟領域行政幹預偏多,對宏觀經濟領域的有效調控不力。權力尋租、攫取非法收入的現象經常發生,嚴(yan) 重擾亂(luan) 了分配秩序。
六是中央、地方政府事權、財權不夠對等,政府財政收支及其預算不夠透明;受多種因素製約,人大代表監督作用發揮還不夠到位;金融、國有企業(ye) 等體(ti) 製製度不完善,也對收入分配問題造成較大負麵影響。
蘇海南還特別指出,社會(hui) 主義(yi) 精神文明建設不夠得力,低估勞動價(jia) 值貢獻、忽視社會(hui) 責任、缺少誠信現象較多見等等,都將惡化收入分配的突出問題,擴大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差距,成為(wei) 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深層次根源。
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不合理放大收入差距
在蘇海南看來,我國勞動力結構明顯不合理,呈金字塔型,勞動力總量中低端勞動力數量過多,比重過大,對收入分配形成兩(liang) 方麵的影響:一方麵會(hui) 對普通勞動者的收入增長形成很大的市場壓力;另一方麵會(hui) 對促進縮小高中低端勞動者之間收入分配差距形成阻礙。
蘇海南分析,我國第一產(chan) 業(ye) 就業(ye) 比重過高,需要轉移的勞動力數量巨大;第二產(chan) 業(ye) 中高新技術行業(ye) 比重小,低附加值行業(ye) 比重大,製約著第二產(chan) 業(ye) 職工的工資增長;第三產(chan) 業(ye) 產(chan) 值和就業(ye) 比重明顯偏小,既加大了第二產(chan) 業(ye) 的就業(ye) 壓力,也不利於(yu) 第三產(chan) 業(ye) 職工的工資增長。
我國主要依靠低成本生產(chan) 要素高強度投入的生產(chan) 方式,致使我國第二產(chan) 業(ye) 勞動生產(chan) 率隻相當於(yu) 美國1/30、日本1/18、法國1/16、德國1/12和韓國1/7 ;與(yu) 此同時,農(nong) 業(ye) 仍將主要是傳(chuan) 統生產(chan) 方式,生產(chan) 力水平更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城鄉(xiang) 、行業(ye) 、地區、群體(ti) 之間分配關(guan) 係的總體(ti) 協調平衡。
社會(hui) 新增財富總量將難以迅速擴大,可供有效分配的“蛋糕”將難以做大,促使勞動報酬和居民收入增速高於(yu) GDP增速的空間將被壓縮,較多提高勞動報酬和居民收入比重的努力將受很大限製。另外,我國外貿依存度高,使我國經濟發展受國際經濟發展變化的影響很大,我國大量出口產(chan) 品原本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很低,在產(chan) 品價(jia) 格上又受製於(yu) 人,微薄的利潤和較大的市場風險,對出口導向型企業(ye) 的生存與(yu) 發展形成嚴(yan) 峻挑戰,也對這類企業(ye) 員工工資收入合理增長形成嚴(yan) 重製約。
因此,蘇海南認為(wei) ,經濟發展方式、經濟結構不合理,放大了收入分配由生產(chan) 力不平衡、自然資源差異等客觀條件形成的收入差距。
目前,對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產(chan) 生的原因,專(zhuan) 家們(men) 達成了基本共識,問題在於(yu) 如何“對症下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委員、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hui) 副主任委員賀鏗6月15日向人民網透露:人大財經委從(cong) 去年開始調研收入分配問題,今年5月底完成了調研報告,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已形成了初步方案,宗旨是促進社會(hui) 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