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建設的意見》(學位[2010]9號)和《武漢大學關(guan) 於(yu) 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資格論文的暫行規定》(武大研字[2013]13號)精神和要求,針對我校博士學位論文撰寫(xie) 、評審及答辯的具體(ti) 情況,製定如下規定。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認定
(一)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課程學習(xi) 、科學實踐(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等四個(ge) 方麵;
(二)學位申請人必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相應的學術水平;
(三)學位申請人在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時,必須按各培養(yang) 單位製定的培養(yang) 方案修滿本學科、專(zhuan) 業(ye) 所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數,且所有成績全部合格;
(四)科研成果要求:
1.申請理學博士學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研究論文在SC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SCI三區及以上學術期刊(期刊目錄見中國科學院SCI期刊分區表,下同)上發表1篇論文;
2.申請工學博士學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研究論文在SCI、EI、SSCI、A&HC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論文);或在SCI三區及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
3.申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曆史學、教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博士學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學術論文在SSCI、A&HCI、SCI收錄的刊物或武漢大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院規定的獎勵期刊上發表;或在CSSCI(含擴展版、集刊)上發表2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學術論文;
4.申請醫學博士學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研究論文在SC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SC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論文並在指定的“中華牌”期刊上發表1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研究論文(字數不少於(yu) 3000字);或在SCI三區及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臨(lin) 床醫學、口腔醫學的專(zhuan) 業(ye) 學位博士申請者應至少在SCI收錄刊物或在指定的“中華牌”期刊上發表1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學術論文。
5.博士生在發表一篇與(yu) 學位論文有關(guan) 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後,下列成果可等同一篇學術論文,具體(ti) 按如下方法計算:
(1)獲得授權發明專(zhuan) 利每項按1篇學術論文計;
(2)撰寫(xie) 學術專(zhuan) 著(不含教材)滿5萬(wan) 字(執筆),按1篇國內(nei) 學術論文計;
(3)獲得省部級及以上重要科研獎項(含國家及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you) 秀成果獎、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獎、中華醫學科技獎、省級人文社會(hui) 科學獎等),國家一等獎取前八名,二等獎取前五名,省級一等獎取前五名,二等獎取前三名,三等獎取前二名,其獲獎可按1篇學術論文計;
(4)博士研究生聯合發表高影響因子的研究論文,作為(wei) 主要完成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時以該篇論文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但前提是該論文的主要成果(主要完成者本人實際貢獻部分)是其學位論文的核心內(nei) 容之一。高影響因子期刊由學科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hui) 認定並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hui) 確認並備案;
(5)人文社科類博士生作為(wei) 主要成員提交的谘詢報告被省級政府、國家有關(guan) 部委、重要國際組織采納並產(chan) 生重要影響的可按1篇國內(nei) 論文計。
6.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必須與(yu) 學位論文緊密相關(guan) ,應以武漢大學培養(yang) 單位為(wei) 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wei) 第一作者或其導師為(wei) 第一作者、研究生為(wei) 第二作者,理、工、醫科論文的通訊作者應為(wei) 博士生指導教師。
7.博士研究生發表的資格論文確認以在學術期刊正式發表的論文為(wei) 準。
8.各檢索源期刊以研究生入學(注冊(ce) )當年公布的收錄期刊目錄為(wei) 準,學習(xi) 期間如遇期刊調整,被調入和調出的期刊均為(wei) 有效。期刊分區按研究生在學期間所發表論文的期刊的最高分區計。
9.各學科專(zhuan) 業(ye) 可根據具體(ti) 情況,製定不低於(yu) 學校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標準,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hui) 備案後施行。
10.對同等學力博士學位申請者、外國留學生及港澳台學生發表論文的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二、博士學位論文要求
(一)博士學位論文必須是一篇係統而完整的學術論文。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較高的學術價(jia) 值或對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hui) 發展具有較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yi) ;論文應體(ti) 現出作者已在本學科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係統深入的專(zhuan) 門知識,對所研究的內(nei) 容有創造性見解,並能反映作者具有較強的從(cong) 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專(zhuan) 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二)博士學位論文必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由本人獨立完成,數據和過程要真實,嚴(yan) 禁造假和抄襲他人成果;
(三)博士學位論文必須符合學術規範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須注明出處;采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
(四)博士學位論文應用中文撰寫(xie) (外語專(zhuan) 業(ye) 學生除外);留學生如要使用非中文(英文等)撰寫(xie) 學位論文,必須事先報培養(yang) 單位分委員會(hui) 和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批準,並在論文中附詳細的中文摘要(不少於(yu) 5000字);
(五)理、工、醫學學科博士學位論文字數宜控製在4—10萬(wan) 字,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科博士學位論文字數宜控製在10—15萬(wan) 字;
(六)博士學位論文必須使用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研製的學位論文檢測係統進行檢測;對於(yu) 重複率偏高的論文,由指導教師或同行專(zhuan) 家甄別,決(jue) 定該生是否進入論文答辯環節。
(七)博士學位申請人不得用“涉密資料”撰寫(xie) 學位論文。若指導教師的涉密項目需要,博士學位申請人必須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至少半年(180天)辦理涉密審批備案手續。
三、博士學位論文評審
(一)博士學位論文完成後,經指導教師、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導小組審查通過後,進行“雙盲”評審。2016年,全部學位論文參加教育部學位中心的“學位論文網上評議開放平台”進行評審。
(二)博士學位論文“網上評議”應於(yu) 論文答辯前40天進行,具體(ti) 方法和程序如下:
1.博士學位論文評審須在培養(yang) 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hui) 領導下,由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主任)、教學秘書(shu) 具體(ti) 實施,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負責指導監督。
2.學位論文“網上評議”的送審時間由培養(yang) 單位確定。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的論文送審於(yu) 4月底完成,下半年於(yu) 10月底完成。
3.申請人的學位論文完成後,到本培養(yang) 單位研究生教學秘書(shu) 處領取答辯材料,並按規定填寫(xie) 有關(guan) 表格,然後將資格審查表1份 、成績單2份 、科研成果原件 、學位論文1份 、“網上評議”申請表打印紙質版1份,交培養(yang) 單位研究生教學秘書(shu) 進行資格論文初審,再按“網上評議”要求隱去學位論文作者、導師姓名及相關(guan) 信息,將學位論文電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進行學位論文資格審定,電子版上傳(chuan) 教育部學位中心的“學位論文網上評議開放平台”進行評審。
4.“網上評議”評閱人為(wei) 3人(單證和同等學力另計),由教育部學位中心聘請省外專(zhuan) 家進行網上評議。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負責上傳(chuan) 、接收及評閱結果的反饋。
5.論文評閱意見電子反饋後,由培養(yang) 單位指派專(zhuan) 人做存檔和保密處理。
6.培養(yang) 單位根據評閱意見通知申請人是否進行論文答辯。進行論文答辯的申請人將博士學位申請表及相關(guan) 材料交研究生教學秘書(shu) ,由其報培養(yang) 單位分委員會(hui) 審批。
(三)博士論文評閱人須對論文寫(xie) 出詳細的評語,其評語應包括:
1.對論文選題的理論意義(yi) 或實用價(jia) 值及綜述的評價(jia) ;
2.對論文學術水平的評價(jia) ,包括對論文的理論基礎、專(zhuan) 業(ye) 知識以及新見解或創造性成果的評價(jia) ,並指出論文的創新點;
3.對科研能力及寫(xie) 作水平的評價(jia) ;
4.指出論文中不足或應加強的方麵,並提出建議;
5.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論文水平,能否舉(ju) 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寫(xie) 出明確意見,並以優(you) 、良、合格、不合格四個(ge) 等級對論文進行評定。
(四)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有異議的處理辦法:
1.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有一位專(zhuan) 家認為(wei) 不同意答辯的,由培養(yang) 單位分委員會(hui) 和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協商另行聘請一位同行專(zhuan) 家對論文進行複審,複審不同意答辯的,申請人需延期半年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有兩(liang) 位專(zhuan) 家認為(wei) 不同意答辯的,申請人需延期至少一年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五)培養(yang) 單位也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製定具體(ti) 的操作實施辦法,並報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備案。
四、組織和管理
(一)3月下旬,申請人員到培養(yang) 單位研究生教學秘書(shu) 處領取申請學位的答辯材料。
(二)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以及論文評閱送審於(yu) 上半年4月底或下半年10月底完成。
(三)學位論文答辯須於(yu) 上半年5月底或下半年11月底完成。
(四)各培養(yang) 單位應於(yu) 上半年6月10日或下半年12月10日前將分委員會(hui) 評審通過的以下材料分別加蓋公章後,交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審核:
1.學院提交如下材料:
(1)分委員會(hui) 學位授予會(hui) 議紀要;
(2)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基本信息匯總表;
(3)分委員會(hui) 授予博士學位表決(jue) 匯總表;
(4)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5)紙質版中、英文論文摘要簡況表;
(6)紙質版論文使用授權書(shu) 一份(格式和要求見附頁三);
(7)電子版博士學位論文(PDF格式,不加密,論文必須是修改後的最終版本)。
以上①、②、③、④項必須蓋有學院公章。
2.學部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A3紙印);
(2)學部會(hui) 議紀要(A4紙印);
(3)學部投票表決(jue) 結果匯總票(A4紙印)。
以上3項必須有學部召集人和學部秘書(shu) 的簽名。
(五)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的組成名單由教研室(研究室)和指導教師共同提出,經分委員會(hui) 審批同意後,答辯委員會(hui) 組成方為(wei) 有效。
(六)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由5人或7人組成(校外專(zhuan) 家至少2人)。主席必須是校外教授,委員是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專(zhuan) 家)。申請人的指導教師可以參加其研究生的論文答辯,但不能作為(wei) 答辯委員會(hui) 委員。
(七)答辯委員會(hui) 委員聘請秘書(shu) 1人,負責在答辯前一周將學位論文及聘書(shu) 送交各位委員,以便委員作好參加論文答辯會(hui) 的準備工作。並承擔答辯會(hui) 議記錄,答辯材料整理、歸檔工作。
答辯委員會(hui) 秘書(shu) 工作職責:
1.填寫(xie)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組成審核表”,經審批後向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發聘書(shu) 、寄送博士學位論文;
2.協助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導小組安排博士生答辯時間、地點,出布告,聯係派車接送校外專(zhuan) 家;
3.將整理好的博士學位檔案遞交答辯委員會(hui) 供會(hui) 議參考。其材料應有:
(1)博士學位申請表1本(含以下內(nei) 容)
①博士學位基本情況表;
②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表;
③論文評閱書(shu) 3份;
④答辯委員會(hui) 表決(jue) 票5—7張;
⑤報送博士學位簡況表(中英文各1份);
(2)開題報告一份;
(3)學位課綜合考試表一份;
(4)博士研究生成績單二份;
(5)攻博期間發表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複印件(A4紙印)裝訂成冊(ce) 一套(裝訂時不用釘書(shu) 針,用膠水粘貼)、答辯結束後交培養(yang) 單位存檔;
(6)博士學位論文全文電子版1份和紙本論文3份(答辯結束後答辯者自己將電子版論文和1份紙本論文交校圖書(shu) 館,將1份紙本論文放學位檔案袋中,將附有“中、英文論文摘要簡況表”和知網“論文使用授權書(shu) ”的1份紙本論文交學院教學秘書(shu) 處);
(7)博士學位論文若幹份(依照學院要求)。
4.做好答辯記錄,發表決(jue) 票(加蓋學院公章有效,事先填報博士生姓名、答辯日期),並負責監票;
5.完成答辯有關(guan) 材料(協助答辯委員會(hui) 起草決(jue) 議,請答辯委員會(hui) 主席在決(jue) 議上簽名等);
6.發放答辯酬金;
7.答辯結束後,按學位檔案目錄的順序排列整理學位檔案材料,將其《博士學位申請表》中(1,4)(3,8)頁用B4紙複印17份,裝訂好連同學位檔案一並交學院教學秘書(shu) ,由教學秘書(shu) 統一在規定時間內(nei) 提交分委員會(hui) 和學部學位工作小組評審。
(八)申請人在報告學位論文的主要內(nei) 容時一般不少於(yu) 40分鍾。
(九)學位論文答辯一般應在武漢大學校內(nei) 舉(ju) 行,須張貼海報,公開答辯;若有特殊情況,需在異地組織答辯,必須事先經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處批準。
答辯環境要求:
1.答辯場所應寬敞、明亮,有學術氛圍;
2.答辯場所內(nei) 禁止吸煙、使用手機;
3.答辯場所內(nei) 不提倡擺放水果、副食(水果、副食可擺放在休息場所);
(十)同一專(zhuan) 業(ye) 的博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辯時,不應超過4人。
(十一)博士論文答辯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博士學位論文答辯不合格的,經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同意,可在兩(liang) 年內(nei) 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
2.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hui) 認為(wei) 申請人的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的學術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如申請人未曾獲得過該學科、專(zhuan) 業(ye) 的碩士學位,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jue) 議,報分委員會(hui)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hui) 審批。
(十二)學位論文答辯會(hui) 議的一般程序(作為(wei) 參考):
1.宣布答辯委員會(hui) 組成名單(主席或秘書(shu) );
2.答辯委員會(hui) 主席主持會(hui) 議;
3.答辯委員會(hui) 主席宣布會(hui) 議開始,提出答辯基本要求;
4.學位申請人以PPT形式報告論文主要內(nei) 容(約30-40分鍾);
5.委員提問,申請人答辯(約30分鍾);
6.休會(hui) ,研究生和列席會(hui) 議人員退席;
7.指導教師簡要介紹申請人論文研究及學習(xi) 、科研情況;
8.宣讀論文評閱意見和導師的學術評語(主席或秘書(shu) );
9.答辯委員會(hui) 對論文及論文答辯進行評議,就是否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jue) 議,決(jue) 議含以下內(nei) 容:
(1)對學位論文水平的綜合評述;(2)對申請人答辯的評價(jia) ;(3)論文是否通過;(4)論文的成績;(5)授予何種學位的建議;(6)其它意見。
10.不記名投票表決(jue) ,經全體(ti) 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為(wei) 通過;
11.討論通過答辯委員會(hui) 決(jue) 議,主席和委員在決(jue) 議上簽名;
12.答辯委員會(hui) 主席宣布複會(hui) ,並宣布表決(jue) 結果和答辯委員會(hui) 決(jue) 議;
13.會(hui) 議結束。
五、博士學位檔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歸檔的學位文件材料應參照檔案館製訂的相應類型的卷內(nei) 目錄所列的條目和順序收集齊全、排列有序;
(二)卷內(nei) 目錄反映本案卷的實際內(nei) 容,如所列條目有缺,請在備注欄內(nei) 注明“缺”字樣;歸檔的學位文件材料原則上要求原件,若原件缺失,則可歸一份複印件,但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複印件”字樣;
(三)學位文件材料的形成時間(年、月、日)、簽字、蓋章等手續必須齊全;
(四)卷內(nei) 每件材料單獨裝訂成冊(ce) ,文件材料上的金屬物應去掉,做到整齊、結實、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