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論文實施細則-2026年世界杯时间赛程直播(新)
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論文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19/06/10 17:20:30來源: 瀏覽次數:

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zhuan) 業(ye) 學位論文是MPA研究生培養(yang) 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MPA研究生總結所學專(zhuan) 業(ye) 知識的重要方式。為(wei) 了加強管理,提高學位論文的質量,圓滿完成學位論文工作,根據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一、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1.論文選題貫徹理論聯係實際的原則,要與(yu) 公共管理專(zhuan) 業(ye) 方向的管理實踐與(yu) 改革內(nei) 容緊密聯係。論文應能充分體(ti) 現研究生運用公共管理的理論和方法解決(jue) 實際公共管理問題的能力與(yu) 技巧。

2.論文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專(zhuan) 題研究、谘詢報告、調查報告、政策評估、項目規劃、案例分析、重大公共管理問題對策研究等。

3.論文要求觀點和方法正確、內(nei) 容新穎充實、材料詳實可靠、表述準確通順、結構合理,並有一定的創新。

4.論文正文字數應不少於(yu) 兩(liang) 萬(wan) 字。並附有相當200漢字的外文摘要。論文的打印必須符合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zhuan) 業(ye) 學位論文規範。

5.論文應嚴(yan) 格遵守知識產(chan) 權的有關(guan) 規定。論文在中文摘要前應有如下字樣:“鄭重聲明:本人所提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文中除已注明的內(nei) 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個(ge) 人或集體(ti) 已發表的或公開過的成果,本人願意承擔此聲明的法律後果以至法律責任。”

二、學位論文的操作程序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nei) 修滿培養(yang) 方案所規定的所有學分、成績合格者,即可進入論文寫(xie) 作階段。

1.論文選題

研究生根據自己的論文選題取向,在武漢大學MPA教育中心所列出的指導教師名單中,以排序的方式,初選3名指導教師。武漢大學MPA教育中心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將為(wei) 每位研究生確定一名指導教師。然後,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提出學位論文選題,並提交1000字左右的選題報告(含選題及意義(yi) 、論文所用的理論和方法、論文的主要內(nei) 容、論文的主要結構、主要參考文獻等5個(ge) 方麵),經指導教師提出修改意見並認可後,方可開始學位論文寫(xie) 作。

2.論文的撰寫(xie)

MPA學位論文要求由研究生獨立撰寫(xie) 。MPA學位論文實行導師負責製。在論文撰寫(xie) 過程中,研究生應接受導師的指導,並要求查閱15篇以上的參考文獻,其中5篇以上外文文獻(統一附在學位論文末尾)。論文的寫(xie) 作格式必須符合規範,詳細要求見“學位論文印製規格的規定”。論文初稿完成後,應及時交給導師,並根據導師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修改。論文經導師同意後方能定稿。論文完成後,即可按照規定要求,向MPA教學管理辦公室申請答辯,並至少在答辯的兩(liang) 周之前提交正式打印的論文。

3.論文的答辯

(1)畢業(ye) 論文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答辯均可。根據校學位委員會(hui) 審批學位論文的時間安排,上半年答辯的截止時間為(wei) 每年5月20日,下半年的答辯截止時間為(wei) 每年11月20日。研究生根據論文寫(xie) 作進度,經過指導導師同意,根據相關(guan) 通知要求,可以向MPA辦公室申請進入答辯程序。申請時,必須提交有導師簽名的開題報告一份,及本人在讀期間公開發表的署名武漢大學研究生的學術論文複印件一份 。

(2)指導老師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裏提交擬答辯學生的論文電子版至MPA辦公室參加重複率檢測,重複率不超過25%(≤25%)方可進入到匿名評審環節;每個(ge) 同學隻有一次檢測機會(hui) 。

(3)通過重複率檢測的研究生在規定時間裏向MPA辦公室提交打印成冊(ce) 的正式論文兩(liang) 篇,由MPA辦公室聘請校內(nei) 外專(zhuan) 家進行匿名評審。匿名評審結果有一份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答辯程序;全部評審通過者,方可進行正式答辯。

(4)答辯委員會(hui) 由5名委員構成。論文指導導師不得作為(wei) 該論文答辯委員。經由答辯委員無記名投票,獲得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者,方可獲得論文答辯通過。

(5)答辯委員會(hui) 決(jue) 議為(wei) 不合格者,不得提交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hui) ,不得授予學位;

(6)答辯通過者,經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hui) 通過,校學位委員會(hui) 審核批準,授予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zhuan) 業(ye) 學位。

(7)匿名評審或答辯未獲通過者,繳納相應費用後,在規定期限內(nei) ,在論文指導教師指導下對論文進行修改或重新撰寫(xie) 論文。經由論文指導教師同意,可以按照有關(guan) 規定程序,申請再參加學位論文答辯一次。

三、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由武漢大學中心MPA辦公室負責解釋。

武漢大學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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