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了落實中央破“五唯”精神,確保學生專(zhuan) 心撰寫(xie) 學位論文,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經學院黨(dang) 政聯席會(hui) 討論決(jue) 定、院學評分會(hui) 通過,製定本通知。
一、本校MPA研究生畢業(ye) 答辯對資格論文不再做硬性要求。取消原《關(guan) 於(yu) 武漢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zhuan) 業(ye) 學位研究生答辯資格論文及其認定的實施辦法》。
二、繼續鼓勵MPA研究生立足專(zhuan) 業(ye) 實踐,理論聯係實際,牽頭或參與(yu) 撰寫(xie) 調研報告,參加教育部學位與(yu) 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與(yu) 全國公共管理專(zhuan) 業(ye) 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hui) 舉(ju) 辦的“中國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賽”和“全國公共管理碩士優(you) 秀學位論文評選”,或者發表其他類型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調研報告受到地市級及以上領導簽字或轉批采納,“中國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賽”和“全國公共管理碩士優(you) 秀學位論文評選”獲獎,所編寫(xie) 案例入選全國公共管理專(zhuan) 業(ye) 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hui) 相關(guan) 機構組建的或是同級別專(zhuan) 業(ye) 案例庫,或者其他類似高水平研究成果獲得者,均可以申報各類優(you) 秀成果獎,由學校或是學院頒發榮譽證書(shu) 和相應獎勵。
三、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武漢大學MPA教育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