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世界杯时间赛程直播儀(yi) 器設備管理實施細則
(2024年修訂)
武大政管院字〔2024〕6 號附件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wei) 加強學院儀(yi) 器設備管理,防止國有儀(yi) 器設備損壞和流失,根據《武漢大學儀(yi) 器設備管理辦法》(武大設字〔2024〕1號)、《武漢大學儀(yi) 器設備損壞和丟(diu) 失賠償(chang) 處理暫行辦法》(武大設字〔2017〕16號)、《武漢大學國有資產(chan) 處置管理辦法》(武大財字〔2020〕15號)、《武漢大學國有資產(chan) 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武大財字〔2019〕33號)、《武漢大學設備資產(chan) 處置實施細則》(武大設函〔2020〕21號)、《武漢大學教職工退休管理辦法》(武大人字〔2024〕3號),以及學校儀(yi) 器設備清查工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儀(yi) 器設備是指通過購置、接受調撥或捐贈,納入學校統一管理,能獨立使用超過一年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和功能,單價(jia) 1000元及以上的儀(yi) 器設備類固定資產(chan) (個(ge) 人自費購買(mai) 而不需要報銷的除外)。其中單價(jia) 40萬(wan) 元及以上,或者由多個(ge) 儀(yi) 器設備組成、總價(jia) 40萬(wan) 元及以上的集成係統屬於(yu) 大型儀(yi) 器設備。
第三條 儀(yi) 器設備屬於(yu) 學校國有資產(chan) 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學校占有和配置使用。
第四條 儀(yi) 器設備的來源包括:
(一)使用教育事業(ye) 費、各類專(zhuan) 項經費、科研專(zhuan) 款和基金、自籌經費、捐贈經費、代管經費、工會(hui) 經費等購置的設備;
(二)國家無償(chang) 調撥的儀(yi) 器設備;
(三)接受捐贈獲得的儀(yi) 器設備。
第五條 儀(yi) 器設備是保證學校教學、科研、行政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物質條件;儀(yi) 器設備管理的根本任務是確保儀(yi) 器設備資產(chan) 安全完整,優(you) 化儀(yi) 器設備資產(chan) 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 設備管理體(ti) 製
第六條 學校儀(yi) 器設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是學校儀(yi) 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學院是儀(yi) 器設備二級管理單位;儀(yi) 器設備保管人是直接責任人。
第七條 學院明確1名分管領導作為(wei) 儀(yi) 器設備負責人,負責學院儀(yi) 器設備管理工作;指定1-2名儀(yi) 器設備管理員,貫徹落實學校儀(yi) 器設備管理的規章製度,落實具體(ti) 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落實學院儀(yi) 器設備的配置計劃、100萬(wan) 元以下儀(yi) 器設備購置論證和驗收、清查盤點、處置申請等具體(ti) 工作,協助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做好減免稅進口、建賬、校內(nei) 調配等工作;
(二)加強儀(yi) 器設備日常使用及運行管理,負責保障儀(yi) 器設備安全完整、科學使用;
(三)推進大型儀(yi) 器設備開放共享,提高儀(yi) 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四)根據學校組織機構調整、房屋搬遷、人員變動等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儀(yi) 器設備實物的清理並調整相應賬務。
第八條 儀(yi) 器設備保管人是直接責任人,必須是學校在崗教職工,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儀(yi) 器設備日常保管、使用和維護工作,保障儀(yi) 器設備安全完整;
(二)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或人事關(guan) 係發生變更時,及時辦理儀(yi) 器設備交接、退還等手續;
(三)正確粘貼編號標簽,做到賬、卡、物一致;
(四)積極落實大型儀(yi) 器設備開放共享及維修工作,充分發揮大型儀(yi) 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第九條 對於(yu) 涉密、減免稅進口、質量管理等有其他管理要求的儀(yi) 器設備,按照國家相關(guan) 政策實施管理工作。
第三章 設備配置及采購
第十條 設備配置,應貫徹厲行節約、合理配備的原則,根據教學、科研、行政工作的需要進行合理配置,避免閑置浪費。
第十一條 設備采購必須符合學校采購與(yu) 招標管理相關(guan) 規定,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相應標準的,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guan) 招標或備案手續;不需要招標或備案的采購項目,可由學院按規定組織自行采購。
第十二條 設備采購項目根據不同的用途或經費來源,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院教學、科研設備及行政辦公設備的批量采購,須報黨(dang) 政聯席會(hui) 議研究同意後,由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辦理采購手續;
(二)學院教學、科研設備及行政辦公設備的零星采購,需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分別經分管業(ye) 務和財務的院領導審核並簽字同意後,由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采購;
(三)學院辦公房間和其他公用場所的空調等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采購,需由有關(guan) 人員向黨(dang) 政辦公室提出申請,報分管財務的院領導審批後,由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采購;
(四)個(ge) 人負責的教研項目和科研項目所需設備,由項目經費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及相關(guan) 規定辦理采購手續。
第四章 設備驗收與(yu) 賬務管理
第十三條 凡符合本細則第二條規定的儀(yi) 器設備,收貨後保管人應及時完成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保管人或經辦人須按《儀(yi) 器設備建賬及報銷指南》(附後)完成登記建賬手續,才能到財務部報銷。
第十四條 非在崗的人員(包括辭職、調離、退休人員,出站博士後等),不能登記辦理設備驗收手續。
第十五條 若為(wei) 提升設備性能或擴展設備功能而增配不能單獨使用的單價(jia) 達到1000元及以上,未達到40萬(wan) 元的配件,可以作為(wei) 附件對在主體(ti) 設備賬目上做增值處理,在設備管理係統中填報“附件驗收申請”,登記到對應的主體(ti) 設備信息中。
第五章 設備保管與(yu) 使用
第十六條 所有設備均需指定專(zhuan) 人保管。設備保管人須為(wei) 在崗教職工,即工資關(guan) 係在武漢大學的教職工(含博士後)。保管人隻有設備的保管責任和使用權,不得將登記在冊(ce) 的任何設備丟(diu) 棄或隨意贈與(yu) 他人,更不得將設備轉售給他人。
第十七條 設備保管人指定方式:
(一)學院辦公房間內(nei) 空調等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由房間使用人保管或設備管理員保管。
(二)學院辦公房間內(nei) 其他辦公設備,由實際使用人保管。
(三)學院會(hui) 議室、報告廳等場所設備,由黨(dang) 政辦公室指定專(zhuan) 人保管。
(四)實驗室設備,由實驗房間負責人保管。
(五)學院多媒體(ti) 教室設備及辦公樓走廊等其他公共區域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由設備管理員保管。
(六)各部門專(zhuan) 用的設備,由相應辦公室指定專(zhuan) 人保管。
(七)教師以教研項目和科研項目所購的設備,由項目負責人分配的使用人個(ge) 人保管;若使用人不是本院在職教職工,須由項目負責人承擔保管人責任,使用人隻能向保管人辦理借用手續。
(八)社會(hui) 保障研究中心的設備,由中心負責人參照以上方式指定保管人;未落實具體(ti) 保管人的設備,由中心負責人承擔保管人責任。
第十八條 保管人負責儀(yi) 器設備的日常保管、使用和維護工作,保障儀(yi) 器設備的安全完整,定期對所保管設備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和標定,認真做好儀(yi) 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保證儀(yi) 器設備的技術性能良好和運行安全穩定,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並視情況申請維修。
第十九條 提倡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儀(yi) 器設備使用效益。對閑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儀(yi) 器設備,學院應進行合理調配。
第二十條 加強對可以公私兩(liang) 用的設備(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等)的管理,禁止長期將公用設備挪為(wei) 私用。
第二十一條 保管人出借設備給他人使用時,須做好登記,到期及時收回,記載借出和還回的時間及設備狀況,並要求使用人熟悉並嚴(yan) 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設備意外損壞或丟(diu) 失。
第二十二條 若遇房屋搬遷或拆除,黨(dang) 政辦公室負責搬遷拆除工作的相關(guan) 人員需提前通知設備管理員和相關(guan) 設備保管人對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進行去向跟蹤和記錄。
第二十三條 學校集中清查時,保管人必須主動向學院設備管理員提供物證說明設備狀況,確保賬物一致;發現有賬無物現象,將追究相關(guan) 人員責任,並按相關(guan) 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學院設備管理員不定期登錄設備管理係統核實設備登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核查,如有必要需報院領導處理。
第六章 設備移交及登記信息變更
第二十五條 不能使用或閑置不用的設備,保管人須及時移交給設備管理員或院內(nei) 其他在職教職工保管,並由設備管理員登記辦理變更手續或報廢手續。
第二十六條 設備在院內(nei) 變更保管人或存放地點,保管人須及時告知設備管理員登記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管人若調到校內(nei) 其他單位,須及時完成設備移交手續,將登記在個(ge) 人名下的設備移交給設備管理員調配給其他人員使用,或根據情況辦理報廢手續;確需帶走設備的,保管人須提出申請並經分管院領導同意後,再找設備管理員辦理校內(nei) 調配手續。
第二十八條 教職工退休、辭職或調離學校,以及博士後出站離校,必須交還登記在個(ge) 人名下的全部設備;聘用人員離職,須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督促移交設備。辦完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guan) 手續。
第二十九條 辦理設備移交手續時,須按“設備管理係統”登記的對應信息,將名下登記的設備原物交還給設備管理員;已移交給院內(nei) 其他在職教職工的設備,保管人須找設備管理員在係統中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十條 保管人如在設備管理係統中發現名下設備信息錯誤,應及時向設備管理員申請核查糾正。
第七章 設備調配和捐贈
第三十一條 對於(yu) 不能滿足本單位需要,但仍具有使用價(jia) 值的儀(yi) 器設備,可報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統籌調配至有需求的單位繼續使用,並辦理儀(yi) 器設備的實物交接和賬務劃轉;需支援校外幫扶單位的,可作捐贈處置。
第三十二條 接受捐贈單位提出捐贈申請,經學院黨(dang) 政聯席會(hui) 議研究同意後,擬定捐贈途徑、方式、設備清單、交接程序、聯係人等內(nei) 容,形成會(hui) 議紀要或捐贈報告。
第三十三條 設備管理員填報《武漢大學國有資產(chan) 處置申報表》及設備清單,經院領導簽字蓋章後,隨同接收單位提交的捐贈申請、學院黨(dang) 政聯席會(hui) 議紀要一起提交給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審核;批量價(jia) 值100萬(wan) 元或單位價(jia) 值40萬(wan) 元及以上的設備,還需經過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後辦理捐贈手續。
第三十四條 接受捐贈單位收到捐贈儀(yi) 器設備後,需出具捐贈設備的接收函,由設備管理員向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提交,作為(wei) 設備銷賬和財務賬務處理憑證。
第八章 設備維修、報廢及損壞、丟(diu) 失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 辦公設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保管人應報告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如有備用設備,可調給保管人臨(lin) 時使用。辦公設備在包修期內(nei) ,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及時聯係售後服務商或供貨商維修;超過包修期或損壞情況超出保修範圍,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應先查詢維修費用,報分管財務的院領導審批後方可送修。
第三十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yi) 器設備可以申請報廢:
(一)已達最低使用年限且技術性能顯著下降的;
(二)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但技術落後、損壞等原因不能修複或維修費用過高,再無使用價(jia) 值的設備,並無法對外調撥、捐贈使用的;
(三)因國家或行業(ye) 規定,必須報廢的。
第三十七條 申請報廢按《武漢大學閑置及廢舊儀(yi) 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武大設字〔2014〕13號)、《武漢大學設備資產(chan) 處置實施細則》(武大設函〔2020〕21號)辦理手續。
第三十八條 辦理報廢手續時,設備保管人必須將設備原物交還給學院設備管理員登記,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由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核查回收並辦理賬目核銷手續。
第三十九條 設備損壞、丟(diu) 失,或辦理報廢手續時不能交還設備原物的,保管人須及時向學院設備管理員說明情況,並書(shu) 麵提交損壞或遺失報告,經學院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交實驗室與(yu) 設備管理處審核,按《武漢大學儀(yi) 器設備損壞和丟(diu) 失賠償(chang) 處理暫行辦法》(武大設字〔2017〕16 號)規定承擔賠償(chang) 責任;能提供相關(guan) 必要證明,損壞、丟(diu) 失原因經認定為(wei) 不可避免的,可以免於(yu) 賠償(chang) 。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細則由學院實驗與(yu) 信息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學校國有資產(chan) 管理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2026年世界杯时间赛程直播儀(yi) 器設備管理實施細則》(武大政管院字〔2022〕6 號附件6)同時廢止。
附:
儀(yi) 器設備建賬及報銷指南
第一步 填寫(xie) 設備驗收申請
經“智慧珞珈”進入在“武漢大學設備管理信息係統”(下簡稱“設備管理係統”)填報設備驗收申請。
1.須按步驟要求上傳(chuan) 清晰完整的發票照片或電子版發票截圖,填寫(xie) 發票號碼。
(注:學校財務目前規定需開具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
2.如實登記以下信息:
(1)基本信息包括設備及附件的名稱、型號、規格、單價(jia) 、數量、購置日期、儀(yi) 器來源、經費來源、使用方向、國家或地區,使用信息包括實物使用院部、實物使用單位、經費所在部門、保管人、聯係電話、存放地點;
(2)其他信息包括銷售單位、生產(chan) 廠家、出廠編號、出廠日期。
3.注意事項:
(1)單價(jia) 小於(yu) 1000元設備,不用建賬,可以直接報銷。
(2)發票號碼,為(wei) 20位數字;老式發票通常是8位數字,不要錯填成發票代碼。
(3)發票代碼,老式發票通常為(wei) 12位數字,新式發票沒有發票代碼。
(4)設備名稱,要簡潔,盡量控製在8個(ge) 字。避免將型號與(yu) 名稱混填。
(5)型號,需填寫(xie) 設備機身或出廠標簽上印有的型號,發票上填寫(xie) 有誤的需在填寫(xie) 時更正。
(6)規格,需填寫(xie) 設備主要配置信息。
(7)購置日期,為(wei) 發票上的開票日期。
(8)出廠日期,如不明確,可以選填早於(yu) 開發票時間一個(ge) 月的日期。
(9)銷售單位,必須與(yu) 發票上顯示的銷售單位信息一致,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10)為(wei) 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無人機等可以公私兩(liang) 用的儀(yi) 器設備建賬時,必須填寫(xie) 設備出廠編號信息,否則審核不能通過。
(11)出廠編號,為(wei) 設備出廠標簽上的序列號(SERIAL NUMBER或SN、S/N)、DS/N或者其他形式的字母加數字、符號的唯一編號,而非CMIIT ID(即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是一批設備的發射無線信號的部件的編號,不具唯一性)。設備出廠時未標明的可不填。
(12)為(wei) 組裝電腦建賬時,“型號”可填“組裝”或“兼容機”,同時在“規格”或“備注”欄裏填寫(xie) 電腦主要配置信息。
(13)屬於(yu) 主設備配套的單價(jia) 小於(yu) 1000元設備,以及單價(jia) 雖然達到1000元及以上但不能單獨使用的設備配件、安裝輔材、安裝調試費用等,應作為(wei) 主設備的附件登記,而不應計入主設備的單價(jia) 中。
(14)後期更換或增加設備單價(jia) 達到1000元及以上的相關(guan) 配件,需要作為(wei) 對應設備的附件登記。
第二步 設備保管人確認
他人幫助填寫(xie) 的設備驗收申請提交後,須由設備保管人本人在設備管理係統中確認,方能進入驗收審核環節。
第三步 學校設備驗收員初審
審核所填信息是否符合規範。
第四步 打印設備驗收單和設備編號標簽。
保管人或經辦人在“設備管理自助服務終端”(文理學部當代樓一樓、財務部一樓大廳、經管院一樓大廳,工學部雅各樓一樓大廳、信息學部1號教學樓一樓大廳、醫學部8號樓一樓大廳、第一臨(lin) 床學院教學樓一樓)上打印設備驗收單和設備編號標簽。
第五步 粘貼設備編號標簽
將設備編號標簽及時、規範、牢固地粘貼在對應的設備表麵,切忌“張冠李戴”,確保設備信息準確。
第六步 上傳(chuan) 實物照片
將對貼有設備編號標簽的一麵、設備出廠標簽、設備全貌分別拍攝1-3張清晰的照片,上傳(chuan) 到設備管理係統。
(注:上傳(chuan) 清晰照片的目的是為(wei) 了能在儀(yi) 器設備管理信息係統中查看設備特征、設備品牌型號及出廠信息等,以便於(yu) 日後清查時,能在同類設備中,準確分辨出相應設備。)
第七步 本單位設備管理員審核
審核設備圖片,重點審查是否粘貼標簽,以及實物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第八步 打印報銷單
生成報銷單並準確填寫(xie) 經費信息和支付信息後,打印並推送報銷單。
第九步 交財務報銷
將打印的報銷單,與(yu) 設備驗收單、發票一起交給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